珠海市社区康园中心优秀服务案例展示(十二)

小廖(以下简称“案主”),男,43岁,精神二级,大专毕业。因高三学习期间精神压力过大,其父母忙于工作,疏忽其心理成长,导致案主出现抑郁症状而休学一年。而后,案主通过自学考上了一所大专学校并就读至毕业。后来案父因病突发离世,温暖的家庭失去支柱,案主的抑郁症状加重,出现了幻觉、对身边的环境及其物品有极度不安全感、且对身边事物失去兴趣,随后确诊重度抑郁症。自此,案主一直居家休养,极少与外界接触。案主也因为自己的病情出现了严重的自卑心理,拒绝与他人沟通交流。

案主与案母和外婆共同居住。案母对案主有很深的愧疚感,十分重视案主的病情康复情况。在家访中,工作员发现,案母对案主的生活起居安排得十分细致。案母不放心让案主独自留在家,基本上外出都带上他。

据案母反馈,案主经常会焦虑案母自己一人外出时的安全问题。每次案母要外出前,案主会多次与案母交代外出注意安全的事宜。而当案主自己出门时,会出现长时间的犹豫。

案主在2014年9月入园,参加工疗训练。到2020年8月时,案主已经能够完全遵守康园规章制度,按时出勤,对康园有一定的依赖感和信任感,基本养成按医嘱服药的习惯。然而,案主在参加工疗期间,只能被动地、极其简单地与个别学员和工作员进行沟通交流。另外,案母也经常会提出担忧案主的身体情况和不希望案主承担太多工作的想法。

工作员通过观察和总结案主前期参加工疗训练的情况,对案主现阶段的问题进行整理,认为案主存在以下三个障碍:

第一,缺乏做事的积极性且有自卑心理。首先,案主平时的行为姿态表现为驼背、低头。其次,工作员从案主参加工疗训练的表现发现,案主做任何事情都非常被动的,经常站在一旁等待工作员清晰指定工作任务后,才参与工疗训练当中。最后,案主在活动上回答问题时常常表现被动,很担心自己说错。

第二,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基本不与他人主动交流。案主自从确诊病情之后,长时间没有参与社交性的活动,再加上自身对疾病的自卑心理,拒绝与他人交流,导致人际交往方面缺失,没有机会去学习与他人沟通交流的技巧。

第三,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但一直很难坚持,且难以实现外出就业。在个人层面上,案主的自我负向评价是造成案主参加职业训练无力感的根源。案主在确诊精神障碍之后,案主认为自己是一个“无法完全独立胜任某些事情”的人。另外,案主在学习新职业技能时也会遇到一些需要突破的困难或瓶颈,这样的经历感受也会增加案主自身的无力感。在家庭层面上,案母认为,自己对案主患病负较大的责任,因此在照顾上无微不至,经常过度保护,代替案主解决了很多生活上的困难。案母的这一做法强化了案主对自身无力感的认识,同时也让他习惯了案母的照顾和保护,不愿面对学习职业技能中遇到的困难。在社会层面上,较少企业或工厂愿意为精障学员提供就职机会,且社会上对精障人士有一定的标签化,以至于精障人士较难以得到接纳和包容,难以实现社会就业。

通过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来改变自身的能力,着重于挖掘个人自身的特点,帮助其认识优势,从而达到解决个人外在或潜在的问题。

它提倡从“情境中理解行为”,强调利用环境资源以促进案主的改变和提升。同时,检视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提升个人适应环境的能力。工作员进入案主的朋辈环境中,运用环境中的资源形成合力,促成案主的问题改善和自我成长。

个人的无力感是由于外界的排挤和压迫而产生的。造成无力感的根源有三个:一是受压迫群体的自我负向评价;二是受压迫群体与外在环境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负面经验;三是宏观环境的障碍使他们难以有效地在社会中行动。

增能发生的层次主要有三个层面。第一,个人层面,即个人感觉有能力去影响或解决问题可以促进增能的发生;第二,人际层面,即个人与他人合作促成问题解决的经验可以促进增能的发生;第三,环境层面,即能够改变那些不利于实现自主的制度和规则可以促进增能的发生。

总目标:帮助案主重塑对自我能力的肯定;培养主动与他人沟通交流的习惯;链接就业资源,帮助案主实现公开就业。

工作员通过与案主回顾入园以来的成长和改变,肯定案主的努力,并明确地向案主说明学习能力和认知能力就是案主的优势,这些可以作为案主进一步改变的动力。工作员与案主进一步沟通,引导案主表达现阶段的需求。案主表达了三个需求,分别是有一个女朋友、有一份工作、照顾好案母和外婆。工作员帮助案主逐一分析,最终归纳提出,拥有一份工作是所有需求当中最重要的,且最优先需要被满足的。

工作员引导案主回顾入园后所参加的四次康园外辅助性就业训练经历,尝试寻找出在这几次经历当中具体在哪些方面出现能力不足的情况。经过双方沟通后,双方一致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做事情比较被动、经常出现担心做不好的心理、极少与他人主动表达自己的想法。

工作员还与案主一起回忆了高三自主备考考上专科的经历,以此来肯定案主的学习能力和上进心,激发案主想要改变自己,提升能力,获得一份工作的决心。案主提到自己的备考经历时,眉头舒展,主动向工作员叙述了当时努力学习的情景和当时努力学习的信念。

在开展个案面谈期间,工作员根据市残联督导的建议,引导案主将过去某些成功经历与自己的学习能力、认知能力关联起来,强化案主对自己能力的肯定,重塑案主对自我能力的认知,相信自己是有能力做出改变的人。接着,工作员向案主提议,希望案主在日常工疗训练中多多向他人表现自己的能力。同时,工作员与案主一起探索如何在工疗训练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并在工疗训练中进行实践。

在开展小组活动期间,工作员通过让案主提前预习小组的部分内容,再让案主上台分享,为大家讲解部分小组内容的方式,来让案主感受自己的学习能力。在其他活动中,只要有发言表达的机会,工作员也会优先引导案主来发言分享。引导案主发言的方式,有时是主动邀请,有时是目光提醒,有时是语言鼓励。

在这样多次反复的实践和总结中,案主逐渐养成了“主动发言、主动表达自己的想法”的习惯。而且,案主在展示自己学习能力和认知能力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工作员、其他残障学员、案母,甚至是高校志愿者、爱心人士的肯定和认可。这让案主更加深入地体验到“运用自身优势,自信表达自己”的成就感,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案主对自我能力的肯定,建立自信心。

在工疗训练中,工作员引导分享欲较强的心智障碍学员与案主建立友谊关系,倡导其他残障学员多与案主打招呼或是请教问题,增加案主表达自己的机会。在小组活动中,多次设计两到三人小组讨论任务,让案主针对某个话题与其他学员进行沟通交流。

案主在大家的帮助下,逐渐能够做到主动倾听他人的分享、简短回应他人的话语、较清晰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并向他人请求帮助。这与案主以往的表现相比有很大的进步。

第四阶段:链接辅助性就业资源,创造朋辈支持的辅助性就业环境,帮助案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基于案主之前参与中心辅助性就业的经验,导师链接到洗车辅助性就业岗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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