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财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