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 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中汲取成长的力量

十年磨砺奋进,十年铸就辉煌。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中央财政项目)评估工作日前圆满完成,这标志着中央财政项目成功实施10周年。2012年至2021年,在财政部支持与推动下,中央财政项目累计实施3546个,投入资金27.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5.88亿元,直接服务人数超1283万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在调研论证、建章立制的基础上,2012年,财政部和民政部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助资金,民政部具体组织实施,给予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一定资金资助,支持他们开展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立足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和财政供给制度改革,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为载体,以服务特殊群体为切入点,以优化供给方式、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在项目类型上,具体设置ABCD四类,其中A类是发展示范项目,重点资助西部地区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等,支持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服务条件、增强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能力;B类是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重点资助规模较大、职能重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服务功能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C类是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重点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围绕特殊群体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理念和方法开展专业服务;D类是人员培训示范项目,重点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项目运作、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提高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

关于申报资格,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拥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工作队伍、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经验以及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得到地方财政、社会资金以及机构自有资金配套投入的项目将优先获得立项。

中央财政项目对社会组织而言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旨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投身服务社会的活动,在服务中汲取向上向善健康发展的力量;中央财政项目对地方各级政府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旨在鼓励地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更好培育服务发展大局的社会力量。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一直广受关注,各地社会组织踊跃报名,仅第一年就收到2万余份项目申报书,最终立项377个,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94亿元,撬动地方配套资金3.03亿元,合计资金额达到4.97亿元。

为做好中央财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民政部成立了中央财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项目办第一时间制订了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办法、管理办法、审计工作方案、财务管理指引、中期报告书、末期报告书、评估调查问卷等一系列管理和指引文件。同时,项目办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评审、审计、评估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则负责对本地区逐级申报上来的项目评审、上报工作,并监督指导本区域的项目实施。

“项目办给大家创建了微信群、QQ群、会计事务所咨询群,开通了热线服务电话,有问题随时可以交流。”

“服务反馈使用了信息化手段,项目中期、末期报告采用线上填写,提高了沟通效率。”

在历年项目评估中,立项单位对项目办的工作均表示满意。以2021年为例,立项单位对申报审批、执行指导、资金管理、监督和评估五大关键管理环节给出的“满意”好评率分别达到95.42%、95.42%、97.71%、98.47%和97.71%,95.09%的立项单位认为项目评审过程公平,97.66%的立项单位认为中央财政项目运行透明。

中央财政项目的导向作用、引领作用,需要通过宣传推广,才能充分发挥到位。项目办鼓励立项单位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项目实施过程,为各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让全社会关注、了解、支持社会组织。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在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等国家及地方主流媒体上累计宣传45.55万次,对于扩大项目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不辜负社会组织的参与热情,我们努力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制度规范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指导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成果运用到位,以保证中央财政项目运行高效、公开、透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总结道。

中央财政资金相当于“种子”资金。10年持续发力,“种子”释放出巨大的力量。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切实带动了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重视、关注和回应,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资源、政策、舆论等支持,形成了各方面纷纷为社会组织搭平台、强服务、优环境的良好局面。2016年,财政部、民政部下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7.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为15.88亿元,撬动地方财政、社会筹集以及机构自有等方面资金共计11.18亿元。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为社会组织吸引来不容小觑的综合性资源。以2018年为例,共协调1.2万余名志愿者、12.4万平方米免费或优惠办公场地、855.4万元捐赠物资以及专家、媒体、技术等资源,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资源支持。

——10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办法。广东2012年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等文件,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社会服务打开了政策通道。陕西从2013年开始,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获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湖南2014年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明确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2015年从省级福彩公益金列支50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安徽多措并举,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发展“输血”。天津从2015年开始设立“社区专项公益补助资金”,专门用于开展公益创投活动。

就这样,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种子”的作用,各地逐步构建起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环境。

服务民生保障是中央财政项目一以贯之的主题。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累计实施3546个,其中A类1313个、B类919个、C类925个、D类389个。通过项目实施,有1283万人直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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