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支持符合条件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4月2日晚,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通知,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方案》要求,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托育服务体系。

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老年食堂以及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

二是公办机构能力提升。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支持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三是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

在托育服务体系方面,一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支持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

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等新模式新业态。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习多次就养老、托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抓住重点难点问题,补齐养老托育短板弱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长期做好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需求更为迫切。主要表现为,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不断增多,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托育服务对于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而当前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对于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托育服务体系。

1.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充分考虑本地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人口和半径等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推动人民群众就近就便享受服务。

2.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补齐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设施建设短板。引导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托育服务。

3.坚持地方为主,中央支持。地方要切实履行好“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地方线.坚持改革创新,整体推进。创新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以投资换机制,带动地方制定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1.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老年食堂以及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二是公办机构能力提升。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支持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三是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

2.托育服务体系。一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支持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等新模式新业态。

3.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建设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同志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的养老、托育服务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现有建设任务暂未覆盖的,可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统筹实施。

各地要科学规划公办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面积、功能和装备结构,参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避免铺张浪费、贪大求洋。

普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功能布局、参数设置等可参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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