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鼎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团乡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政府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江西鼎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团乡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政府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编号:JXDCZFCG-2024-03-11)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董团乡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政府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董团乡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政府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 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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