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及标准(包括不限于这20个大类仅供参考)

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住咨询、法律、心理、医疗、护理、康复、教育、服务等方面。

1.2.2入住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基本情况、入住条件、入住准备、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1.2.3养老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咨询接待区域,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摆放机构简介。

1.2.4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应倾听或了解咨询者提出的问题,并予以解答。对于暂时无法解答的问题,应留下联系方式,做好记录,并及时予以答复。

1.2.5咨询人员应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咨询过程中,应关注老年人情绪变化,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咨询活动。

膳食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谱的制定、营养配餐、食品加工与制作、日常订餐、送餐等。

2.2.1养老机构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营养师(士),提供膳食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并持有健康合格证。

2.2.2食谱的制定应结合老年人生理特点、身体状况、民族和宗教习惯,低盐、低脂、低糖、粗细搭配。

2.2.3营养配餐应多种多样,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比例合理,达到营养均衡。

2.2.7加工后的储存应做到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生熟分开、食物与药物分开、食物与天然冰分开。

2.2.9每周应对食谱内容进行调整,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档。临时调整时,需提前告知。

2.2.10每日留样品种齐全,每种样品不少于100克,并在专用盒上标注品名、时间、餐别、采样人,并将留样盒放置于0℃-4℃冰箱内,储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a) 养老机构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送餐服务人员,提供送餐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并持有健康合格证;

b) 养老机构应配备送餐工具或专用保温送餐车,车辆内部的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

c) 送餐服务人员宜每日到老年人居住区,根据当日菜谱为老年人订餐,将餐饮及时送到老年人居住区域;

d)送餐服务人员每日应做好送餐前准备工作,并检查送餐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

e) 送餐服务人员应身着洁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和工作帽,分餐、发餐时应佩戴手套;

生活照料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卫生照料、穿衣、修饰、饮食起居照料、如厕照料、口腔清洁、皮肤清洁、转移、便溺照料、睡前照料、皮肤护理等。具体如下:

3.1.1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服务为入住的老人提供持续性照顾,以确保老人享有舒适、清洁、安全的日常生活。

3.1.2 服务范围包括老人个人清洁卫生、穿衣、修饰、饮食、如厕、口腔清洁、皮肤清洁护理、压疮预防、便溺护理。

3.1.3 个人清洁卫生:洗脸、洗手、洗头(包括床上洗头)、洗脚、按摩、拍背、协助整理个人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位。

3.1.9 皮肤清洁护理:清洗会阴,擦洗胸背部、腿部,沐浴(包括人工和使用工具协助洗澡)。

3.1.10 压疮预防:保持床单位的干燥,定时更换卧位、翻身,减轻皮肤受压状况,清洁皮肤、会,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位。

3.1.11 便溺护理:协助大小便失禁、尿潴留或便秘、腹泻的老人排便、排尿,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

3.2.1 工作人员应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服务前应熟知每位老年人的姓名、个人生活照料的重点、个人爱好、所患疾病情况、家庭情况、使用药品治疗情况、精神心理情况等。

3.2.3 服务过程中应配备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环境和设施设备,环境安全,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3.2.4 应保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责任人签字确认。

老年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开展护理措施、日常生活护理、老年常见疾病护理、健康指导、生活护理与指导、院内感染控制、自备药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4.1.3 老年心理护理:老人心理卫生教育、老人心理问题评估、实施老年心理护理干预措施。

4.1.4 老年康复指导:传授老年期自我护理技术、老年病并发症康复预防和指导如何使用康复治疗技术。

4.1.6 护理技术操作:基础护理技术操作、老年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急救技术操作。

4.2.2 应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包括躯体、心理、社会、生存质量等评估。

4.2.4 应保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线 护士应对老年人异常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特殊心理变化、重要的社会家庭变化、服务范围调整的记录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客观如实记录,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并及时通知医生或相关第三方。

4.2.6 医嘱应由两名护士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对各种治疗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要求。

协助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观察老人日常生活情况变化;协助老人服药、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进行肢体活动;搬运;协助老人使用助行器具;完成标本的收集送检;协助进行并发症的预防;完成物品的清洁、消毒,协助做好院内感染的预防工作。具体如下:

5.1.1 观察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变化:观察老人生命体征、常见老年疾病症状变化,一般心理反应和社会家庭变化情况。

5.1.2 协助老人服药应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正确服用药品。

5.1.3 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进行肢体活动:协助老人采取适当舒适的、协助进行肢体被动运动。

5.1.4 协助老人使用助行器具:协助老人使用拐杖、步行器、支架、轮椅。

5.1.6 搬运:协助老人转移至床头、床边,协助下床,协助坐轮椅,利用移位板,徒手搬运、器具搬运。

5.1.8 协助做好院内感染的预防工作:老人个人物品和环境的清洁、消毒及污物的处理。

5.2.2 应参照《老年人照护技术手册》为老年人提供统一规范的服务流程。

5.2.3 应有必要的服务设备,包括并不限于压疮预防辅助器具、生活自理及防护辅助器具、个人移动辅助器具。

5.2.4 协助老年人服药时应注意药品名称正确、药品在有效期内、剂量准确、给药时间准确、给药途径正确。

5.2.5 应保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责任人应签字确认,并对老年人相关信息保密。

医疗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治、医疗告知、转诊转院、健康体检、疾病防控及慢病管理。

6.2.1 应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内设医疗机构或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

6.2.3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应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要求配备医疗设施与设备。

6.2.7 应做好老年人疾病防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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